精选68句节约用水的方法10条


节约用水的方法10条

1、    山东省南部海域亲虾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87号)

2、  领奖:市水务部门通知获奖单位及个人于指定时间、地点领取荣誉证书。获奖奖金原则上通过“粤财扶助”平台兑付。

3、   将第三十五条第二项修改为:“未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并删去第四项、第七项。

4、指导煤炭矿井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开发利用工作;(节约用水的方法10条)。

5、第十条 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在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6、洗地板:用拖把擦洗可比用水龙头冲洗要节约用水;(节约用水的方法10条)。

7、举报或者制止严重浪费用水、擅自取水等行为,且查证属实的;

8、  第十二条单位或者个人弄虚作假,骗取节水奖励的,由市水务部门追回荣誉证书及奖金,并自荣誉证书及奖金追回之日起5年内不再受理其奖励申报。

9、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取用地下水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封闭,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10、第四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旗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管理和监督的具体工作。

11、《办法》确定了重点用水单位的范围,即年均取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非农业河道外取水户或者使用供水工程、公共供水管网等供水单位供水且月均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非农业用水单位,应当确定为重点用水单位。

12、第十五条 取水单位和个人要将停用、报废、闲置或者施工未完成的水源井情况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查,所属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封填方案,并在水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封填水源井,防止污染地下水。

13、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对浪费水资源的行为有权劝阻或者投诉、举报。

14、树立节水意识,掌握节水方法。从点滴做起,节约用水,共同践行绿色生活,让节约成为文明时尚的生活方式,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赶紧晒出你的节水小妙招吧~

15、  申报节水型企业(单位)奖需提供下列材料:

16、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建筑施工等用水,有条件利用非常规水而使用自来水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17、    山东省实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53号)

18、尽快修复供水系统的泄漏处。一个滴水的水龙头每天可以浪费多达30升水。

19、用次水代替好水和废水的交换使用:滨海城市耗水量大的工厂可用海水代替淡水冷却,如大连市的化工、石油和发电等13家工厂日用海水168万立方米冷却机器设备,相当于全市用水总量的56%。还可采用水质较差的浅层地下水代替优质深层地下水,以用于工业冷却和建筑施工用水。工厂之间的废水还可以交换使用,如青岛一家造纸厂每天将邻近酒厂的600立方米洗瓶废水,用来冲浆、洗浆、装球和蒸草。据青岛市22家工厂统计,采取废水交换使用后,每天节水达3400立方米。

20、第十八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水功能区水质要求和水环境容量,设定水功能区,设置标志,并将区划结果向社会公告,在水功能区醒目位置设立标志牌,禁止破坏、移动水功能区标志牌。

21、建议学校在厕所水槽里安装一个净化过滤器,让这些用过的废水流进厕所里的储水箱,用来冲厕所。

22、第十三条 未实施截污纳管的老旧住宅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改造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3、城市建设应当结合城市雨水、污水管网和排水设施改造,采用下凹式绿地、下沉式广场、渗透式路面、雨水花园等措施加强雨水收集利用,配套建设雨水滞留渗透、收集利用等设施。

24、第四十五条 市、旗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对违反本条例相关规定的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组成人员依法启动询问、特定问题调查或者质询、撤职等监督程序。

25、自己动手洗车,洗车时应该擦洗汽车,而不是用水管冲洗后再擦。

26、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但建设项目通过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

27、超计划或者超定额取水不足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加收一倍水资源费;

28、第三条 市、旗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将水资源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29、一水多用,提高家庭用水的利用率。家里可放置一个大的贮水桶,淘米水、洗菜、洗水果的水可用来浇花;洗衣服的水、洗脸水、洗澡水存储到桶内,可用来拖地板、冲马桶等。

30、在黎明或黄昏给植物浇水,避免水在被吸收之前就蒸发掉。

31、第三条 节约用水应当坚持统筹规划、总量控制、合理配置、全程监管、提高效率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约用水机制。

32、   将第二十五条中的“必须报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修改为:“应当经城镇绿化主管部门同意”。

33、 紧急突发!西班牙发生重大枪击案,1名警察和2人死亡,3人重伤

34、  按照最高标准计算所需奖励资金高于当年节约用水奖励预算资金的,各奖项实际奖励金额根据二者的比例进行相应核减。

35、个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市、县(市、区)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36、第十八条 水平衡测试结果应当报送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并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作为核定用水计划的参考依据,经验收核定不符合节水要求或者节水指标的,应当限期整改。未按要求进行水平衡测试或者未限期整改的,不得申请认定节水型单位或者增加用水计划。

37、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破坏、擅自移动水功能区标志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按照损毁程度责令赔偿,并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38、鼓励工业园区的企业间推行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用水。

39、减少洗衣机的使用次数,小件衣物尽量手洗。根据衣物种类分开洗涤,分类洗涤不同种类、质地的衣物可以提高洗涤效果,提高效率的同时也可节省很多能源。

40、  在研究、推广节约用水技术、工艺、设备、器具等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

41、监督检查单位和个人入河排污口设置前置许可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等开发利用水资源的活动;

42、   删去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七条第五项。

43、第八条 节约用水规划由市、县(市、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编制,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4、   将第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监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应当采用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监理单位。”

45、监测地表水、地下水的水量、水质、水位的动态情况,并进行水质评价;

46、  第二条单位或者个人在我市节约用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和成效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给予奖励。因生产、生活用水规模缩减或者转产等非节水因素节约用水的,不属于本办法奖励范围。

47、学习自己动手小修,避免拖延漏损。关心周围环境中有无漏水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8、初选:截止到11月23日小妙招留言点赞数前2 0名获得决选资格。

49、第二十七条 加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鼓励使用再生水,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有条件使用再生水的单位或企业,应优先使用再生水。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电镀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

50、去蔬菜皮时,在菜板上,铺一张纸,之后简单的清理就行了。因为可以用纸将皮包裹起来直接丢掉,不仅节省了清洁案板的麻烦,而且也节省了水费。

51、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或者其他设施;

52、  在节约用水宣传、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

53、炊事:先用纸擦除炊具、食具上的油污,再洗涤;控制水龙头流量,改不间断冲洗为间断冲洗。

54、   删去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中的“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审计决定”。

55、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相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并按下列幅度予以处罚:

56、    山东省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

57、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节约用水管理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58、市、旗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场监管、城管执法、交通运输、商务、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对车辆和机械修理、餐饮、住宿、理发、洗浴、洗车、洗衣等服务行业的污水纳管进行专项规划,组织实施纳管改造,并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监督管理。

59、第三十一条 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经批准的取水计划取水。除水力发电外,超计划或者超定额取水的,按照以下规定累进征收水资源费:

60、尽量选购节水马桶。如果马桶水箱过大,可在水箱中放一个装满水的塑料瓶,以减少每次充水量。

61、未按规定进行水平衡测试或者不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的;

62、   将第三十一条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63、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重点用水单位不按照规定进行水平衡测试的;

64、原审批机关对上述申请进行评估后,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前做出延续或者不延续的决定。

65、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用水户实行监控,加强节水技术改造和节水管理,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

66、   将附件中的“海蜇的禁渔期、禁渔区由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年的资源状况确定”,修改为:“海蜇的捕捞时限为每年的7月20日至31日。”

67、第四十三条 市、旗县级人民政府鼓励依法取得取水权的单位或者个人,通过调整产业、产品结构和改革工艺等节水措施节约水资源,并依法进行水的使用权有偿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