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73句法家思想主张


法家思想主张

1、法家认为,法一旦颁布生效,就必须“官不私亲,法不遗爱”,君臣要“任法去私”。

2、韩非:战国末期法家代表人物,他主张以法为教,意思就是除了制订法律以外,还必须要宣传法律,普及法律知识,让广大人民群众遵守法律,运用法律,使整个社会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风气。(法家思想主张)。

3、《商君书》流毒最深的,就是它的驭民之术。愚民:使民众的思想与统治者的思想保持一致,不允许有多元思想的存在。弱民:民间力量强大则对统治者形成威胁,民众软弱则畏惧统治者、服从统治。疲民:使民众疲于劳作苦役,无瑕顾及他事。辱民:使民众没有自尊自信,二是唆使民众之间相互检举揭发,终日生活于恐惧氛围中。贫民:使民众困于生计,从而既无心也无力反抗暴政,反而只能祈求统治者的赏赐和怜悯。五者若不灵,杀之(以上所有的措施都用完了,若还有那种强悍不服管的民,那就杀掉)。

4、法家思想随着秦朝的土崩瓦解,也就失去了它的市场。但是法家思想整合起来的这一套高效,快捷,简单,易学的社会实践方法,为历代统治者所沿用。汉朝后来以儒学为中心,结合百家之所长,发展出来了一套经学体系。成为中国官学的核心,也被称为新王道。法家思想也像这么一涓长长的细流,最终融入了经学的汪洋大海!

5、在中国传统法治文化中,齐国的法治思想独树一帜,被称为齐法家。齐国是"功冠群公"的西周王朝开国功臣姜太公的封国,姜太公的祖先伯夷辅佐虞舜,制礼作教,立法设刑,创立始礼法并用的制度。

6、尽管法家不少主张适应了完成统一的需要,但法家对通常人们所理解的教育持否定态度,因此,所采取的教育措施也否定人的价值、否定人类文化知识的积累、否定学校教育。法家教育思想用于实践,不仅会摧残教育本身,还会窒息思想、文化的发展,这是已为历史发展所证明了的。

7、在中国历史中,第一位法家人物是管仲,他辅佐齐桓公,推行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和重商主义政策,此举为齐国获得巨大财富,兵不血刃而成为春秋五霸第一霸。

8、法家思想源头可上溯于夏商时期的理官。《汉书》说"法家者流,盖出自理官。"春秋时期齐国的管仲、晋国的郭偃、郑国的子产等人。他们颁布法令与刑书,改革田赋制度,促进封建化过程,成为春秋时期法家学派的思想先驱。在哲学上,他们表述了一些唯物主义的观点,管仲及其后继者提出"天不变其常,地不易其则"的观点,子产则提出"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的命题,承认自然界有其客观的规律,反对天人感应的观念。

9、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法家思想作为一种主要派系,他们提出了仍然影响深远的以法治国的主张和观念,这就足以见得他们对法制的高度重视。

10、商鞅,原名卫鞅,也叫公孙鞅,战国时期卫国人。商鞅商鞅早年为魏国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孙痤病死后,魏王并没有重用商鞅。后来听说秦孝公下令求贤者,便携同李悝的《法经》到秦国去。通过秦孝公宠臣景监,三见孝公,拿出了三套改革方案,分别为"帝道"、"王道"、"霸道"。商鞅畅谈霸道的变法治国之策,孝公大喜,商鞅得到了施展他改革变法理想的舞台。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为:建立新型的军功爵制,激励士兵奋勇杀敌;奖励耕织,保证了秦国后方粮草充足;制定新法,使得百姓各司其职,安分守己。

11、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在这个混乱动荡的历史时期,思想界却空前活跃,文化极度繁荣。从先秦至汉初各思想学派总称诸子百家,诸子指各家代表人物或代表作,百家泛指思想家人数之多,儒道法纵兵等各家相互间不断冲突、借鉴、融合,百家争鸣形成了中华文化之源,并一直影响至今。在各学派中,法家思想因其现实与冷峻历来颇受争议,客观地分析,任何学说流传两千多年到现在,必然有其历史局限性与阶级局限性,我们应该辩证的看待,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12、并一再予以强调:“治强生于法,弱乱生于阿”韩非认为只有法治才能使官吏不敢贪赃枉法;民众依法努力可致富贵;各级官员办事就像称和量斗那样公正,这样的国家自然清明,国势强大。

13、以后进一步延伸,“道”就由“人王”的意思发展为规律、方法或路径,就有了“法”的意思。

14、韩非子之前,法家分三派。一派以慎到为首,主张在政治与治国方术之中,“势”,即权力与威势最为重要。一派以申不害为首,强调“术”,政治权术。一派以商鞅为首,强调“法”,法律与规章制度。韩非子认为“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明君如天,执法公正,这是“法”;君王驾驭人时,神出鬼没,令人无法捉摸,这是“术”;君王拥有威严,令出如山,这是“势”。

15、道家以“道”为核心,认为大道无为、主张道法自然,提出道生法、以雌守雄、刚柔并济等政治、经济、治国、军事策略,具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是“诸子百家”中一门极为重要的哲学流派。

16、道家后来提倡的“道法自然”,就是这个意思,“道”基本上是“人治”的概念,“法”就有了“法治”的抽象化倾向,但当时的本质属性还是脱不了“人治”的属性。

17、后来,商鞅在秦实行两次变法,主要内容是:开阡陌封疆,废除井田制度;承认土地私有,奖励农战,凡勤于耕织而多缴粟帛者可改变原来身份;有军功者可授以爵位;实行郡县制;主张用严刑重罚以杜绝犯罪。但是他排斥道德教化,轻视知识文化的作用。他用发展观点看待历史,提出"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

18、道家看清了事物规律的变化,对道极为崇拜,因此,看得非常长远,落脚点站在历史高度,不局限于一个时间段内的价值和是非的判断。

19、法家认为,法一旦颁布生效,就必须“官不私亲,法不遗爱”,君臣要“任法去私”。强调“法”作为规范社会的统一标准,乃“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

20、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 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中的胜利。

21、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不公平的。

22、管仲(前719-前645年),姬姓,管氏,名夷吾,字仲,谥敬,春秋时期政治人物。被称为管子、管夷吾、管敬仲,汉族,颍上(今安徽省颍上县)人,周穆王的后代。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军事家、政治家、经济学家、改革家,被誉为"圣人之师"和"华夏文明的保护者"。管仲少时丧父,老母在堂,生活贫苦,不得不过早地挑起家庭重担,为维持生计,与鲍叔牙合伙经商失败,后从军,到齐国,几经曲折,经鲍叔牙力荐,成为齐国上卿(即宰相),辅佐齐桓公成为春秋时期第一霸主,所以又说"管夷吾举于士"。管仲在任内大兴改革,富国强兵,重视商业,并因开创国营娼妓制度而曾被中国性服务业供奉为保护神。

23、仁指的是仁爱、仁慈、仁厚、仁贤等,是孔子对伦理道德的最高理想和标准。不论大到国家,还是小到个人,处处都要以仁文本,只有这样,才能和谐发展。义有大小之分,大的方面指的是深明大义,就是说遇到关系到国家和民族利益时,要有深明大义的情怀,懂得舍小我,成全大我。小的方面指,对任何人都要讲义气,要有仗义之心。礼就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标准,规范人们要有修养,对周边的人或物要彬彬有礼,要有礼貌,识体统,讲礼仪。智指智慧和知识,就是说,人在社会中要不断学习,不断增长知识和智慧,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信指诚信,讲信用,是对人们基本的道德要求。恕指宽恕、宽容,要求人们活在世上,要有一颗宽容之心。忠指忠诚,上到国家、民族,下到亲朋好友以及所有人,都要忠诚对待。孝指孝顺,敬孝,对长辈一定要孝顺,尊老爱幼。但也不能一味的愚孝,长辈若有错,要明确指出来,好言相劝,以理说服长辈,而不是恶言相加。悌指兄弟之间,要相亲相爱,某人有困难了,要伸出援手积极帮助。

24、第一个作用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其中法家代表人物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浅显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集免干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免,分定不可争也。”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25、法家在一定程度上继承和发扬“性恶”论。认为任何人为自已都有“皆挟自为心。人都是追逐自身利益的。都好逸恶劳。

26、正如儒家的政治和教育主张是基于其对人性的估价,法家的一系列社会思想也建筑在对人性的认识之上。尽管荀况提出“性恶论”,但严格说这只是一种有条件的“性恶论”,事实上他并未彻底抛弃孟轲主张的一些核心观点。而法家的人性观则表现为绝对的“性恶论”。

27、法家成熟很晚,但成型很早,最早可追溯于夏商时期的理官,成熟在战国时期。春秋、战国亦称之为刑名之学,经过管仲、士匄、子产、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乐毅、剧辛等人予以大力发展,遂成为一个学派。战国末韩非对他们的学说加以总结、综合,集法家之大成。其范围涉及法律、经济、行政、组织、管理的社会科学,涉及社会改革、法学、经济学、金融、货币、国际贸易、行政管理、组织理论及运筹学等。

28、道家:“无为而治”,提倡不扰民,让人民自由发展,是一种鼓励经济发展,不扰民,休养生息的政策。代表人物老子。

29、孔子和孟子的区别:孔子强调仁,注重人性,孟子强调义,注重适当,合理。共同点都是通过通过人的道德的强调达到社会的和谐。

30、道家:无为而治天道无为,道法自然 ,据此提出无为而治 、贵柔守雌、以柔克刚等政治、军事策略。

31、法家三大代表人物是:商鞅、韩非、李斯三位。

32、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法家的祖师爷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鱼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鱼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之可治也。”

33、儒家认为人一经生下来,就已经是后天的人,要清楚自己是社会中的一份子,要有一种参与社会发展的责任感,要积极面对现实,遵循既定的社会规则,在现实社会中发挥和贡献自己的力量,才能实现个人价值。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入世”。

34、法家是中国历史上提倡以法制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以富国强兵为己任,《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法家不是纯粹的理论家,而是积极入世的行动派,它的思想也是着眼于法律的实际效用。法家思想包括伦理思想、社会发展思想、政治思想以及法治思想等诸多方面。法家伦理思想。法家伦理思想指的是建立在人性观基础上的诚信观和义利观。

35、21日下午课间休息期间,蔡毅臣老师在班主任赵东明老师的陪同下,在英杰交流中心一层大厅,与北京大学华商国学班的同学们亲切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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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法家提倡法制,认为健全的法律法规才是治国的根本。法家核心思想是建立在人性观基础上的诚信观和义利观。

38、说到商鞅的政治主张,不得不提到他写的《商君书》,这本书可以说是商鞅法家思想的具体论述。这本书在古代专制社会一直都是禁书,这本书一般只有历朝太子和帝王才有资格学习。

39、战国时期,法家主要划分为齐法家和秦晋法家两大阵营。秦晋法家主张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齐法家主张以法治国,法教兼重;秦晋法家奉法、术、势为至尊与圭臬,齐法家既重术、势,又重法、教。

40、法家认为,法一旦颁布生效,就必须“官不私亲,法不遗爱”,君臣要“任法去私”。强调“法”作为规范社会的统一标准,乃“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

41、形象说明了“法”的客观性和稳定性,在运用过程中不因人的主观因素不同而发生变化,对任何人都应当做到一视同仁。

42、法家的“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充其量只能被看成是一种社会教育。自然,任何社会都需要讲法治,要推行法治教育,但如果把教育仅仅作此理解,不仅片面而且错误。因为教育的内涵相当丰富,专门的文化知识教育及其实施者的存在不仅是人类历史发展的结果。而且是人类社会继续进步的条件。因此,法家的主张与实践是一种教育的倒退。

43、  废除井田,承认私田,土地可以买卖。正是由于这样的大变动,一些原来处于社会下层的、权力少或者无权的富有新贵们就要起来争夺权力,于是政权逐步下移。这是非常重要的变革。而法家正是适应这种变革而提出自己的思想和主张。例如否定井田,承认私田,否定分封制,建立郡县制。这种制度在法家变法之后,尤其是比较彻底的商鞅变法之后建立起来。汉承秦制,就是说,汉朝也是采取这一制度,实行土地私有制,否定井田制。这一制度一直沿用了两千多年,这是法家变法的结果。如果没有法家的推动,中国君主官僚社会这样长久、这样富强是不可思议的,所以说,法家在中国历史上的功劳非常大,在这一点上,其他任何学派都无法和法家相媲美。

44、  法家的思想先驱可以追溯到《春秋》时的管仲、子产,实际创始者为战国初期的李悝、吴起等人。

45、在我国,法学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是社会变革时期的一次思想上的大辩论,这次大辩论基本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文化发展的基础。特别是儒、法两家围绕对待"礼"和"法"的态度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其中法家代表人物大都源自三晋大地,从中华法系第一部成文法典的著者李悝,到"礼法并重、邢德并举"的荀况,再到"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避匹夫"并且提出权力制约理论的韩非,以及吴起、商鞅、慎到等。其法治精神和法治思想共同构成三晋法家文化的精髓,为中华法系的形成和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46、怎么来看待《商君书》中的驭民之术?不管处在什么样的社会环境?生活在什么样的时代?驭民这种统治术,都是要全面批判的。中华文化中确实是有糟粕的,这个的确是事实,我们不回避!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确实是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有明辨是非的智慧,鉴别善恶的学识。但是《商君书》和法家思想也并非一无是处,关键在于我们如何把握认知,鉴别其中善的一面,即正能量的一面,剔除恶的一面,即负能量

47、墨家:“有为”是墨家政治思想的基石。其政治思想可分为“治国”与“为政”两方面。论治国,墨家首先重视“身行”的社会作用。其次, 墨家很重视“ 誉” 与“ 诽” 的社会作用。如同墨家政治思想中的“ 治国”之论一样, “为政”之说在我国政治思想发展史上也有其非常重要的地位。首先, 墨家主张“ 尚贤” 以为政。其次, 墨家为政还推崇“ 义同”。再次, 墨家之为政, 崇尚“ 耕”、“ 织”, 重视生产。最后, 墨家还主张“ 节用” 、“ 节葬” 以为政。

48、  至于大变革的问题,法家主张变法。春秋战国是古代中国的一大变革时期。在这一时期,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了社会的发展。铁器被大量运用,代替了以前木制和石制的工具。生产力大发展就可以深耕细作,开荒种地。人们可以在井田之外开垦土地,于是原来的井田制不能再维持,公田王有制变成了土地私有制。小农经济大量出现,地主将土地租给农民来耕种,新的地主经济产生。

49、商鞅变法法家思想其实不能严格算一个流派,也没有一个统一的创始人。他们被认为是从儒家学派里分离出来的一个学派,同时又吸收道家,以及其它学派的思想。思想源头可上溯于春秋时的管仲、子产。战国时李悝、吴起、商鞅、韩非、李斯等人进行了大力发展,逐渐变成了一个成熟学派。法家的代表比如李悝、慎到、管仲、吴起这些人,他们都是从政的官员,所以他们是站在统治者的一方,他们希望通过严刑峻法来约束人民,从而恢复混乱的秩序。当然,他们更是希望以此增加国力,达到称霸天下的效果。

50、儒家代表人物:孔子、孟子、荀子,作品:《论语》、《孟子》、《荀子》 儒家是战国时期重要的学派之它以春秋时孔子为师,以六艺为法,崇尚「礼乐」和「仁义」,提倡「忠恕」和不偏不倚的「中庸」之道,主张「德治」和「仁政」,重视道德伦理教育和人的自身修养的一个学术派别。儒家强调教育的功能,认为重教化、轻刑罚是国家安定、人民富裕幸福的必由之路主张「有教无类」,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应该进行教育,使全国上下都成为道德高尚的人。在政治上,还主张以礼治国,以德服人,呼吁恢复「周礼」,并认为「周礼」是实现理想政治的理想大道,至战国时,儒家分有八派,重要的有孟子和荀子两派。孟子的思想主要是“民贵君轻”,提倡统治者实行“仁政”,在对人性的论述上,他认为人性本善,提出“性善论”与荀子的“性恶论”截然不同,荀子之所以提出人性本恶,也是战国时期社会矛盾更加尖锐的表现。 

51、  比如说,要解决分裂的问题,法家提出废除分封制,建立中央集权的郡县制。西周实行分封制,到了东周以后,诸侯割据导致纷争迭起,所以说,那种世卿世禄的分封制已经过时,法家于是提出了废除分封制而建立郡县制的主张。

52、法家是中国历史上研究国家治理方式的学派,提出了富国强兵、以法治国的思想。它是诸子百家中的一家,战国时期提倡以法制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

53、战国是一个大变革的时代。铁制工具的普及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使个体家庭得以成为基本的生产单位。战国时期法家先贤李悝、吴起、商鞅、申不害、乐毅、剧辛相继在各国变法,废除贵族世袭特权,可以使平民通过开垦荒地、获得军功等渠道成为新的土地所有者。让国人平民有了做官的机会,瓦解了周朝的等级制度。从根本上动摇了靠血缘纽带维系的贵族政体。平民的政治代言人是法家,法家的政治口号是"缘法而治"、"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54、二千三百年前,一个叫韩非的中国人也清楚的表达了这个思想,而且在叙述方式上惊人的相似,韩非理论的直接结果,就是促成了战国末期秦国的强大,加速了战国局面的终结和统一王朝的到来。这个思想,就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法家思想。

55、法家认为,“力生强,强生威,威生德,德生于力”力量决定一切,而力量来源于农耕和兵战。

56、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

57、法家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

58、老子和庄子的区别:老子认为存在着一种自然规律,道。德是事物的天性,保全天性就能够适应道。庄子认为,万物的天性千差万别,但就其为天性而言,万物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认为任何事物的天性都应当受到尊重和保全。老子主张顺道全德,目的在于实现自然和社会的和谐,庄子更强调在千差万别的世界中个体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59、作者为战国法家重要人物慎到。该书据司马迁《史记》中介绍,有“十二论”;班固《汉书·艺文志》着录为四十二篇,宋代的《崇文总目》记为三十七篇;而现存《慎子》只有七篇,即《威德》、《因循》、《民杂》、《德立》、《君人》、《知忠》、《君臣》。

60、二百三十年前,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从人利己的本性出发,讨论了利己主义的利益观,他说“我们每天所需要的食物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面包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人们把《国富论》奉为经济学的圣经,把“看不见的手”当成市场经济永恒的基本原则,当成经济学“皇冠上的明珠”,把亚当斯密的思想与牛顿的科学发现、瓦特的蒸汽机发明并列,作为那个时代最伟大的三大变革事件。

61、而非传统的新锐道家,也就是后世称之为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子提出的思想是“君无为,法无不为”,则是类似于二元制君主立宪的概念。

62、韩非子深信人性恶。因为他是荀子的学生。儒家学派的最后一位大师荀子(荀卿)是其先驱者,他的弟子韩非子(韩非)则是法家学派的集大成者。韩非子与老师的政治思想也不尽相同,他尖锐攻击儒墨之道,提出了以法治为中心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思想,形成了较完整的封建专制主义理论。

63、简单地说,道家可以用“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来概括出其思想精华。认为自然是最神圣的物质。世上一切的一切最后都是道生成的,任何事都能引起连锁反应,做什么事之前,一定要遵循自然规律,不能按个人意志和欲望强行改变它。

64、“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是法家代表人物韩非提出的教育主张,其首倡者则是商鞅。韩非认为“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这是法家教育思想和教育实践的一个基本概括,它要求对社会实行普遍的法治教育,使维护封建统治的政治、经济、思想、文教等法令妇孺皆知,深人人心;同时也点明了商鞅、韩非所倡导并在秦国实行的法治教育的基本内容和实现手段。

65、法家思想是中国历史上研究国家治理方式的学派,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

66、怎样“无为”,老子并没有详细论述,只提出了这个基本原则。

67、显而易见,法家思想是科学合理的,可以公平照顾到每一个人。

68、墨家:主张“兼爱”“非攻”“尚贤”,对和平的观念有深远的影响。代表人物墨翟。

69、太公封齐,简礼从俗,法立令行,礼法并用成为齐国传承不废的治国之道。管仲辅佐齐桓公治齐,一方面将礼义廉耻作为维系国家的擎天之柱,张扬礼义廉耻道德教化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强调以法治国,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以法治国的人。

70、法家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

71、如何看待法家思想?我觉得它是在特定历史时期(东周列国礼崩乐坏时代),出现的一种适用于当时社会发展的这么一种思想。虽然这套体系里面有很多暗黑的统治术,一段时期内毒害了中华文化健康的肌体。但是法家思想最终还是融入了,汇集儒,墨,道,法等百家学说,发展出来的两汉经学体系,为后世所沿用。

72、桑弘羊(公元前152年--公元前80年),西汉法家人物、理财家。出生于洛阳,父亲为当地商人。汉武帝时期的政治人物,专长为财政。桑弘羊13岁时"以心计"入赀为侍中,因能"言利事,析秋毫",深得汉武帝赏识,被委以重任,历任大农丞、大农令、搜粟都尉兼大司农等要职,统管中央财政近40年之久。终武帝一代,桑弘羊忠心耿耿,聚敛资财以增强国力,为武帝屡败匈奴,多次出巡耀武扬威,打通西域,开发西南等奠立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其理财之功连对之十分不满的司马迁也不得不击节赞扬,称弘羊时代"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公元前80年桑弘羊因与权臣霍光政见不和被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