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59句孟德斯鸠的主要思想
孟德斯鸠的主要思想
1、六点,在现代汉语表达方式中是省略号……,她象征着无限和绝对;
2、而君主政体是指由一个人,依照固定的法律执政的政体。这些固定的法律在保护了贵族等阶层的自由和特权的同时,限制了君主的权力,贵族要依附于国王,同时,国王也要依靠贵族,国王是无法随意剥夺贵族权利的。可见,我国历史上的皇权政治并不是君主政体,因为与孟德斯鸠所说的君主制不同的是,我国古代并不真正存在贵族这一中间阶层。
3、六点,时间上平分钟表盘,不偏不倚,蕴含“时中”之意;
4、1734年,《罗马盛衰原因论》获得出版,再度获得巨大成功。不过,在孟德斯鸠心中,这还只是个开胃菜,他的目标,是给积重难返的法国开出一剂猛药,如果法国能够吃下这剂猛药,或许还能起死回生,如果不吃,那就只能一条路走到黑了,等待流血的大革命了,这正是:可能我撞了南墙才会回头吧,可能我见了黄河才会死心吧,可能我偏要一条路走到黑吧,可能我需要一场大革命吧。
5、狄奥多西乌斯和瓦连提尼耶诺斯曾按照罗马人古时的风俗习惯,确定休妻的理由。在这些理由中有这样一条:即丈夫惩罚妻子的方式侮辱了一个自由妇女的身份时,可以休妻。这条理由在后来的法律中被删除了,因为这方面的风俗发生了变化,东方的习惯已经取代了西方的。据历史记载,查士丁尼二世皇后的太监总管恐吓说,要惩罚她,就像惩罚学校里的孩子一样。只有风俗已经形成或正在形成,否则就很难使人想象这类事情。
6、主张依靠法律来治理国家,将国家的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分割开来,不同的人或单位分工不同,这样就削弱了君主的权利,使更多的人都参与到了国家大事的制定和实行当中,使平民百姓分得了部分的权利提高了百姓的地位,孟德斯鸠的这个学说可以说是顺应了民意,他的这部著作的提出不仅仅对法国起了重要的作用。(孟德斯鸠的主要思想)。
7、相反,如果权力被滥用,政治自由便无法得到保障,而且这种情况时常发生,因为所有拥有权力的人,都倾向于滥用权力,而且不用到极限决不罢休。那么如何才能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呢,简单,那就是限制权力,当然了,限制权力不能只靠法律的约束,必须以毒攻毒,那就是以权力来限制权力,而这样一种政治体制,便是实行权力分立的政治体制。
8、*本文节选自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孙立坚等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十九章:法律与民族精神和风俗习惯”。
9、曾有后世学者指出,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其实是误读了英国宪制,英国政治体制的实际情况,并不是三权分立的,它更符合洛克的论述。不过这不要紧,因为这种误读反而创造了有关权力分立的经典理论,如果真是误读的话,那这也是思想史上最伟大的误读之一了。
10、最富经验感的学说,不只是类型学说推论出来的政体学说,而在于他有考察另一面,即所有历史和现实构成的那个政体,即政治的或者法的本原。什么是本原?就是我们现实生活里的每个人具体的情感和所有人合在一起产生的情感、情绪、反应、激情、意见、德性等等。只有这两者——政体的自然和政体的本原——结合在一起,只有政治社会的结构与具体运行的机制结合在一起,取得匹配和平衡,才是好的政治。这一点太重要了。
11、首先,我们来简单看一下孟德斯鸠是何许人也。1689年,孟德斯鸠生于法国波尔多附近的拉布雷德城堡。事实上,孟德斯鸠并不是他的名字,他的真名是夏尔-德-塞孔达。而后世之所以称他为孟德斯鸠,是因为这哥们爷爷的爷爷曾经给波旁王朝的创建者亨利四世和他的女儿当过宫廷总管,由于活儿干的不错,所以亨利四世的女儿就在波尔多附近买了一个名叫孟德斯鸠的荒山,并把这块地赐给了孟德斯鸠的爷爷的爷爷,作为他的封地,于是他爷爷的爷爷就成为了孟德斯鸠男爵。
12、然而,仅仅从分类法角度理解孟德斯鸠的写作方式并不充分,尽管注意到这些分类可以纠正我们对《论法的精神》一书的诸多误解。达朗贝尔接下来评论说,像《论法的精神》这类书是允许某些含糊之处的,因为,这里出现的模糊是一种“故意为之的含糊”,而并非“真的含糊”——恰好对应“真正的混乱”和“有意为之的混乱”,而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孟德斯鸠先生有时需要阐明一些重要的真理,如果以绝对的和真白的方式说出来,难免徒然造成伤害,他于是把这句话谨慎地加以包装,借助这种善意的人为加工,让可能受到伤害的人看不清楚这些话的真实含义,同时又不会让智慧的人莫名其妙。”
13、罗马人用法律制止了世界上维持时间最长的统治,即道德统治带来的弊病。西班牙人想通过他们的法律去阻止世界上最脆弱的专制,即美色专制的恶劣影响。
14、现在提到波尔多,我们往往就会想到红酒,而孟德斯鸠家族也经营着红酒生意,而且非常火爆,生产的红酒甚至远销英国。所以说,孟德斯鸠其实是个富四代。按理说,孟德斯鸠是继承不了爵位的,因为上一代继承爵位的是他大爷,但他大爷只有一个儿子,不幸死得比较早,于是这位夏尔-德-塞孔达,便在20多岁时成为了新的孟德斯鸠男爵,同时也继承了他大爷高等法院庭长这一职务,当然了还有丰厚的遗产。
15、分类是哲学思维的开端,对事物进行分类是与人类思想的诞生同时的。当古希腊哲学家们将世界的本源或始基追溯到水、火、气等等自然事物之上时,实际上就建立起了对事物进行分类的基础。分类涉及到人类对事物的全面认知,通常情形下,事物的类型划分得越是细致,对于事物的认识就越是全面。懂得分类法是成为哲人的基本素质。在古典政治哲人那里,随处可见分类法的运用,例如,柏拉图在《治邦者》中就通篇使用了分类法,此外,亚里士多德的政体观也是运用分类法的典范。
16、但对各民族来说,总会有一种力量更大:“野蛮人只受自然和气候的支配,日本人受暴虐法律的支配,风俗为斯巴达定了基调,政体准则为罗马定了基调,中国人则受仪表的支配。”
17、在这个国家里,制定的法律总是不偏不倚,所以每个人都把自己当做君主。这个国家人与人之间与其说是同胞,倒不如说是同盟者。
18、施特劳斯提醒我们说,显白写作是一种被当代学者遗忘的、重要的政治写作方式,而几乎所有古代的政治哲人都懂得这种区分,“至少从文学史家的观点来看,典型的前现代哲人(很难把他们与前现代诗人区别开来)与典型的现代哲人最显著的区别就在于,他们对‘高贵的谎言’、‘虔诚的欺骗’、‘迂回方法’或‘真理的节约’持完全不同的态度。一个伟人居然会故意欺骗他的大多数读者——每个正派的现代读者哪怕只是听到这样的暗示,也一定会惊讶不已”《迫害与写作技艺》一书明确提及有关孟德斯鸠的写作方式的看法,在施特劳斯看来,孟德斯鸠也是擅长运用显白写作的启蒙哲人。《论法的精神》的笔法其实就是显白写作的笔法,从表面上看,它是哲人撰写的有益于社会的教诲,这部分教诲是通过表面上的、常常是优美的言辞表达出来的,它充分考虑到了大多数人的所思所求,却是写给未来的立法者看的,唯有他们懂得人类政治生活的本质。这才是在显白教诲背后的、有实质意义的教诲。可惜的是,现代人无法理解这一独特的写作方式,因此也就不能把握孟德斯鸠的隐微教诲,一部耗费了二十年心血写成的大书,却被视为一部零散的论文集,而根本无法透过《论法的精神》的笔法看到这本书所涉及的“宏伟的主题”(序言,第16段)。
19、西哥特法律规定,男人不能把他十分之一以上的财产给予他所要娶的女人,并要求在结婚的第一年内不能送给她任何东西。这也出自于这个国家的道德风尚。立法者的目的是制止西班牙式的排场,仅仅在某一场合就挥霍巨额馈赠。
20、光荣革命之后,英国快速走上了宪政道路,全新的政治运行机制,给英国带来的空前的繁荣与活力,工业革命正在孕育之中,英国也成为了整个世界的领跑者。但是反观法国这边,那是一潭死水,太阳王路易十四把自己儿子都熬死了,结果还没退位。国王当得时间长倒不要紧,关键是路易十四这哥们那是大权独揽,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朕即国家”,其实大权独揽也不要紧,问题是路易十四没什么作为,更没有责任感,所以他的第二句名言就是“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老子爽够就行了,烂摊子你们谁爱收拾谁去收拾。
21、我们可以再来看双方对于主权者意志的一个描述。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第二章第二节中这样说道“Thesovereign’swillisthesovereignhimself”,即主权者的意志就是主权者本身。换言之,就是主权者的意志代表着组成主权者意志的人民的意志。在民主制度里,毋庸置疑的是,主权者的意志就是人民的意志。在贵族政体里,因为“代议制”的存在,所以,也可以这样说,代表着人民意志的少数人的意志组成了主权者的意志。当然,究竟代表者是否代表着人民的意志,这就是一个程序上操作性的问题,而不是一个理论上的问题了。
22、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研究领域为法哲学和政治哲学,译有《实践理性批判通释》、《疏证》《费希特、康德论权利、自由与法律》《女人、阉奴与政制》等书。
23、敏锐的读者们从中看到了孟德斯鸠写作风格的变化,注意到他似乎在刻意隐藏某些重要观点。例如,在对基督教的态度方面,《波斯人信札》中的讨论大胆而直接,但在《罗马盛衰原因论》中却处处沉默寡言。他用曲折的文笔来论述基督教的天意论的历史观,一方面似乎称颂天意,另一方面又似乎赞同帕斯卡尔关于基督教事实上是病态的主张。而在《波斯人信札》中并没有这样的手法,文学在那里是武器,形象地描绘了专制政体的丑态、大胆嘲讽尘世的政治机构和教会权威,语言犀利而直接,得罪了不少权威机构和人士,差点使孟德斯鸠进入法兰西学士院泡汤——竞争对手为了打败他,从《波斯人信札》中找到了许多对他不利的证据。
24、 理解了孟德斯鸠的思想,并能够正视中国历史呈现的客观事实,我们就应该清醒地认识到,道德规范与说教可能会造就少数杰出人物的美德,但整个社会的美德却绝不可能在道德规范与说教的基础上建立起来。民众或整个社会的美德只能在自由竞争的商业活动与交易行为中演化发展而来,这正是西方文明与中国文化的本质区别。例如,诚信显然是一种美德,但人的诚信品德并非起源于道德说教,而是人们在商业交易活动中逐渐意识到,只有诚信守约,才能保持商誉而获得更大的利润。因此,是对利益的追求,而不是道德说教,造就了西方人的诚信与契约精神。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当代中国社会是一个十分缺乏诚信与契约精神的社会。当然,信仰在西方人的文明与美德中具有决定性意义,但信仰与道德说教是本质不同的,限于篇幅,无法在一篇文章中展开阐述了。
25、但是,在专制统治之下,不管人们争论得是好是坏,全都是有害的。只要有人争论,就会使专制统治的原则受到破坏。
26、好了编不下去了,最后装个X总结一下。有人说孟德斯鸠发现了精神世界的法则,正如牛顿提出了物质世界的法则。我想这个说法,虽然有些夸大其词,但也找不出明显的毛病。孟德斯鸠利用自然科学中的观察和实验的研究方法,将法律放到历史、地理、政治、气候、贸易、人口、宗教、风俗等各种与法律有关的事物中,通过观察和分析这些事物间彼此的关系,揭示了法律的精神。这种研究方法和广博的研究内容,不仅前无古人地在法律研究中开创了先河,同时也开创了社会学、人口学、经济学、人类学、民族学的研究先河,可以说,现代社会科学的诸多学科,大多都可以从《论法的精神》中发现最初的思想根源。
27、公民之间谁也不怕谁,这个民族是有自尊心的,因为君主们的自尊心只是建立在独立自主的基础上的。
28、另外,宗教与法律还有一个本质区别。孟德斯鸠指出,宗教是用来指导心灵的,所以宗教给予人们的主要是劝导。而法律是用来指导行为的,所以法律给人们的主要是戒律。不过,即便有着这样差别,二者还是有着相同的目标,那就是使人成为好公民。所以,如果其中一个偏离了方向,另一个就更应该坚持这个目标。也就是说,在宗教较少加以约束的地方,法律就应该严加约束。同样的,当法律软弱无力时,宗教则可以发挥支撑国家的作用。这个好理解,小时候我们就知道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甚至是在专制国家,宗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专制权力,特别是当宗教有神圣典籍时,专制者也无法完全垄断对宗教典籍的解释权。在这里,孟德斯鸠再次表扬了中国,他认为中国的儒家典籍,对历代皇帝正构成了这样一种制约。
29、如果在各种宗教中有一种是人们试图通过建立奴隶制的办法来建立它的话,那么这种宗教将会使那里的人们厌恶。因为我们判断事物是根据事物之间的联系和他们的附属物来决定的,所以这种宗教是绝对不可以和自由思想共同出现在人们的脑海里。
30、 事实上,“无商不奸”的本意是“无商不尖”,形容的是中国古代商人卖米时将米在器皿中堆出一个尖以示不缺斤少两的诚信行为,但在自由精神缺失的中国文化的长期浸淫之下,纯良的风俗消失了,古代商人在商业中表现出的“无商不尖”的诚信美德逐渐演化为“无商不奸”的恶劣品德。今天中国商业活动中的种种恶劣行为,例如市场上随处可见的假冒伪劣产品,充分地证明着以“无商不奸”来评价中国商业与商人是恰如其分的。但我们需要深刻认识到的是,中国几乎从未有过孟德斯鸠意义上的商业,或者说,中国几乎从未有过现代文明意义上的商业环境。因此也就不会演化出文明与美德,这正是中国人今天道德水平低下的根本原因。事实上,与我们通常理解的正相反,改革开放后的四十年,在物欲横流的同时,市场竞争也造就了美德在中国社会的滋生与成长。以四大国有银行为例,与四十年前相比,其工作人员今天的服务态度与素质,不是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吗?这种改变的发生正源自商业竞争产生的压力。
31、总之孟德斯鸠认为,立法者在立法的时候,必须考虑到气候对人的行为方式和内心状态的影响,要用法律去克服气候的不利因素。不过,以上还不是孟德斯鸠的伟大之处,它的伟大之处在于,在讨论气候的时候,始终贯穿着一条主线,这便是自由与奴役。
32、君主政体是18世纪欧洲普遍采用的政体,它的特点是君主掌握国家最高权力,但要受到法律的限制。贵族与法院、议会等法律机构共同构成现实中对君主的约束。这种政体要求的是荣誉,各个阶层的人民出于荣誉感而自发地约束国王的权力。这种政体使得欧洲在告别古典时代之后依然保持了一定的自由而没有堕落到专制。
33、《论法的精神》在阅读上带来的主要困难,源自其隐微的笔法。孟德斯鸠采取了独特的写作方式,各个部分从表面上看缺乏逻辑关系,论证是由史实堆砌而成。但我们务必首先注意,他并非一个客观的史家。
34、要么是孟德斯鸠在说假话,要么是评论者根本没有读懂他。启蒙哲人达朗贝尔竭力为他作辩护,并饱含深情撰写了著名的《孟德斯鸠庭长先生颂词》,在这颂词中,无独有偶,也提到了写作方法的问题。面对有些读者指责孟德斯鸠的写作方法存在缺陷的问题,他要求读者不应该轻率地指责读者,更关键的是,他提醒我们,“应该把实在的混乱和仅见于表面的混乱区分开来”,并且界定了什么是“真正的混乱”和“表面的混乱”,“如果观念的一致性和延续性没有得到遵守,如果把结论当做定律,或是先有结论后有定律,如果读者绕了无数个圈子后,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出发点,那才是真正的混乱。作者如果把他所使用的各种观念安置在它们各自的位置上,让读者自己去填补观念与观念之间的空缺,那么,这种混乱只是表面的混乱。”
35、在这样的自由国度里,一切感情都可以自由地表露出来:仇恨、羡慕、嫉妒、对发财致富和出人头地的追求。否则,这个国家就会像一个深度受病魔折磨的人,没有精力,没有情欲。
36、孟德斯鸠认为,立法权和行政权如果集中在一个人或同一个机构的手中,自由便不复存在。因为这样一来,君主或议会就可能制定暴虐的法律并暴虐地执行。而如果司法权不与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置,自由也将不复存在。如果司法权与立法权合并,公民的生命和自由就会由专断的权力处置,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同样的,如果司法权与行政权合并,法官就拥有了压迫者的力量。
37、现在各种政体的性质、原则,以及其与法律的关系已经阐明了,那么对于当时的法国来说,什么样的政体才是坠吼的呢?孟德斯鸠确立了两条标准,这就是:政府宽和、人民自由。
38、孟德斯鸠思想的独特性在于,他既强调自然权利的正当性,也提醒我们人类是在历史中发展和形成的,所以同样不能忽略人的历史的维度。在《论法的精神》中,他大量使用“自然”概念来强调政治应该注重保护人的自然情感和自然利益。同时他也指出,与由漫长的历史所构成的文化与民族传统相比,自然显得太过脆弱。由传统所塑造的不同民族的一般精神,往往对自然情感和自然利益构成挑战。因此,他一方面阐释了自然法,另一方面也深入考察了人类历史当中形成的不同的政治、政体与文化。
39、共和政体指由全体人民或部分人民掌握权力的政体,具体包括民主共和国和贵族共和国。在历史上,这种政体多存在于古希腊与古罗马的城邦之中。古希腊古罗马的城邦要求公民具有爱祖国的德性,要将个人利益置于公共利益之后。这种政治原则压抑了个人的自然情感与自然利益。要维持这样一个政体的运转,必须采制定各种严格的制度并确保平等分配。孟德斯鸠认为这种德性或公民精神可能是伟大的,但由于悖逆人的自然情感,不可能保持长久。
40、但是这个民族的人民非常理解承担这些重税的必要性,他们纳这种税是因为他们有充分的理由希望不再纳这些税;他们的负担是沉重的,但是他们却感觉不到它的重压,而在其他国家,这种重负感会远远超过灾难的本身。
41、孟德斯鸠说:我对世界上各种宗教的审视,仅仅着眼于它们能为生活在尘世中的人带来什么福祉,无论它们源自天上,还是来自人间。孟德斯鸠认为,即使是最真实和最圣洁的教义,如果不与社会福祉相结合,也会产生非常恶劣的后果。比如印度佛教相信灵魂不死,假如被个别人错误理解,诱使他们走上自杀之路,那么这就不是好宗教。反之,哪怕是伪宗教,如果能与社会原则相结合,也能产生美妙的后果。比如缅甸勃固人信奉的宗教,估计没人听过,但它的主要教义是不杀、不偷、不做下流无耻的事,不做让众人不快的事。他们相信只要能做到这些,就能得到拯救。孟德斯鸠认为,虽然他们心中并没有神,但这也是一种好宗教。
42、在《论法的精神》被禁后,孟德斯鸠曾作出了巨大的斗争,但无奈所有的努力终究无功而返,1755年,孟德斯鸠在旅途中病逝,享年66岁。如果孟德斯鸠地下有知的话,他或许会感到一点欣慰,因为这剂猛药虽然法国没吃,但却被大洋彼岸新兴的美国奉为圭臬,而且直到今天。从这个意义来看,《论法的精神》或许无法疗治历史的痼疾,但它却代表了未来。好了接下来,我们就要来深入了解一下孟德斯鸠的思想了。
43、本文改编自杨倩的《孟德斯鸠在中的政体分析:三个暗含的理论》,改编者汪文珊,系中国民商法律网编辑。如需转载请联系后台获得授权。
44、衡量一个人的真正品格,是看他在知道没有人会发觉的时候做什么。
45、好,说完了政体的性质和原则,我们就可以具体看看政体和法律的关系了。孟德斯鸠认为,法律必须遵循并维护政体的原则,比如说民主政体的原则是平等,那么民主政体下的法律,就要依据平等的原则,维持并促进平等。贵族政体的法律就必须鼓励宽和的精神,防止贵族与平民之间的不平等撕裂共同体。而君主政体的法律必须保护贵族,至于专制政体,那就不需要太多法律了,只要依靠恐怖使人民畏惧、老老实实就行了。
46、喜爱读书,就等于把生活中寂寞无聊的时光换成巨大享受的时刻。
47、人们会回避僧侣们集会,甚至不愿意让他们改变他们的恶习。而且出于对自由的狂热,宁愿让僧侣们的改革停滞不前,也不能容忍他们成为改革者。
48、孟德斯鸠的构想之所以能这么快实现,是因为他非常清楚,帝国的基本特征和必然趋势。
49、执政的人,每天都想显示一下自己的威力,也可以说每天都想振作一下自己的精神。因此,他们比较重视能为自己办事的人,而不太重视那些为他们消遣逗乐的人。所以在这个国家里很少见到阿谀逢迎者和献殷勤的人以及各种利用大人物的愚蠢而牟取私利的人。在那里不是用所谓才华或毫无价值的属性来评价人而是通过实际才能来作出评价。这种实际才能包括两个方面,这就是财产和个人的业绩。
50、在洛克的思想中,他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这三者并不是平等的,其中的执行权和对外权,辅助和隶属于立法权。洛克认为,法律是不需要经常制定的,所以立法机关没有必要经常存在。更为重要的是,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如果享有立法权和执行权的是同一批人的话,那么立法和执行就无法做到公平、公正,这很好理解,如果我既是立法者又是执行者,那在立法的时候,我肯定是怎么方便自己怎么来,同样的,执行上出现了问题,我再立个法使法符合我的执行就行了,这样一来,无疑就会损害社会其他成员的权利,这就显然违反了社会和政府的目的。
51、什么样的“表面秩序”?孟德斯鸠抛出一个词:普遍精神,即在各种因素作用下,一个民族“受气候、宗教、法律、政体准则、风俗、仪表等许多因素的统治,由此形成了普遍精神。”
52、为了保全自由,这个民族向自己的人民借贷。民众看到,如果国家被征服,就会失去债权,因此,他们便多了一份力量竭力捍卫自己的自由。
53、读书对于我来说是驱散生活中的不愉快的最好手段。没有一种苦恼是读书所不能驱散的。
54、将迫害与写作技艺关联起来,会使人首先得出如下结论,即迫害使言说者不得不注意言说方式的问题,写作者也不得不使用曲笔,以防止遭受迫害。孟德斯鸠的时代不得不面对政治迫害问题,但好在他本人有处世智慧,一度得以避免。为了防止迫害,《波斯人信札》和《罗马盛衰原因论》都在荷兰出版,此外,在出版《罗马盛衰原因论》时,还特意将书稿送给对自己有利的书报检查官审阅,以利评审通过。《论法的精神》的出版可以说是费尽心思,几经周折,最后才得以在日内瓦找到出版商。但即便如此,在法国也未必能买到这本书,因为在1747年,任何在日内瓦印制的作品都是可疑的。
55、地理环境决定论,是确认自然条件(即地理环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的一种思潮,即以自然过程的作用来解释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进程,从而归结于地理环境决定政治体制。这一论点萌芽于古希腊时代,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认为人类特性产生于气候,曾广泛流行于社会学、哲学、地理学、历史学的研究中。
56、因此,它的行政权计划在国内几乎总是受到骚扰,而在国外受到尊重。
57、从“入典”到“成典”——我国民法典编纂背景下知识产权法典化之“两步走”方略|前沿
58、孟德斯鸠是一位百科全书式的学者。在学术上取得了巨大成就,得到了很高的荣誉。曾被选为波尔多科学院院士、法国科学院院士、英国皇家学会会员、柏林皇家科学院院士。